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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注意啦!9月1日期,高速“收费”大变革,货车取消计重收费,统一按车型收费!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的公告。新标准将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这意味着不再计重收费、改按车(轴)型收取通行费,并且新的车型划分标准已正式发布,新标即将进入施行阶段!
2003版标准中,货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额定载质量进行车型分类,新标准中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
第一指标:以轴数来划分货车车型
以轴数为划分的第一依据来区分货车车型,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看,大致分为二轴、三轴、四轴、五轴以及六轴和六轴以上,这就与2003版的1-5类五种车型的划分阶梯设计非常的类似。
第二指标: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
与老版标准相比,这里有个重要的变化,就是不再按行驶证上的准载吨位,而是直接按行驶证上的车货总重。在高速入站时进行计重,避免超载超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如果心细的朋友可以发现,早在多年前公安车管部门早就有了规定,在车门或车身上增加喷上了“最大总质量XXXX千克”等标识,这可能就是为了将来以总重量为核定标准而打下的基础。
4.2米蓝牌轻卡成为1、2类车型的分界标
新的车型划分标准中,将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
眼尖的朋友可能会发现,这不是前几天争议很大的4.2米蓝牌轻卡吗?
按新标准的分类值来看,这种二轴的、总长在6米以内的、总重在4.5吨以内的轻卡,将列入1类车。
而总长度在6米及以上或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及以上的二轴车,可能将被列为2类车型。
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的相关规定,六轴以上货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且轴数变化范围很大,不宜规定具体的分类方法。新标准明确规定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
附超限超载检测标准:
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5吨;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吨;
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
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3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6吨。
给卡友对照自己的核定载重,注意,不超载超限从自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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