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牌出租期间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任何类似人类的生活活动和经济活动都是有风险的。将车辆出借给别人的风险无所谓一下几种:一、bai交通事故;二、朋友将你的车低价卖给别人;
从你的问题来看,比较难以回答,因为你问的不确定,到底是对你朋友的技术没有信心还是人品没有信心?如果都不是,那不必要签订什么风险协议,因为本来风险发生的可能就小,签什么协议,显得太见外了,容易得罪朋友。
其它的不必要担心,因为除非你朋友没有取得驾驶资格,你将车借给了他,那么因此发生的所有风险,你均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他有驾驶资格,那么你出借给他,所产生的风险承担方也一并转移给你朋友了,而不是你。
我最近刚接手一个类似的案件,但是比较特殊,汽车是两个人共同出资购买的。委托人也想拿回牌照。我给委托人两个方案,可以从两个方向入手。
第一个方向,起诉租赁/买卖车牌合同无效。
从北京市的历史判例来看,起诉合同无效,绝大多数法院都会支持的。但是,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车辆,而是由买车人实际占有。车牌照,或者说小汽车指标,是一种行政审批,不能交易。但是车牌并不是物权凭证,汽车是动产,物权凭证仍然以买卖和占有为标准。判决买卖/租赁车牌合同无效,但是汽车的所有权仍然是实际买车人的。
法院判定租赁/买卖车牌合同无效后,买车人实际上应该过户车辆,将指标腾退给指标所有人。但是买车人不配合,法院也不能强制执行。
第二个方向,起诉占有返还。
我告诉委托人,还可以以车牌登记和买车证据,证明车辆是委托人个人所有的,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车辆。
一个小知识点:
如果起诉租赁/买卖车牌合同无效,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可以在北京起诉。如果起诉占有返还,被告户口是外地的,那么还要向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
因为管辖法院的问题,我们选择了起诉租赁/买卖车牌合同无效。
扫二维码与京牌顾问沟通
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
解答京牌需求/误区提示/安全提示/必要思考提示/一面式全
郑重申明:京牌号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该案例作为工作成功展示!